关于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证书补办相关事项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福建省卫健委职改办通知要求,现将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证书、成绩单补办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办对象
在莆田市参加全国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单,但因不慎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的考生。
二、申报补办时间
每月初1-5日集中申报。
三、补办所需材料
资格证书:
1、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如湄洲日报等)刊登遗失声明(明确声明原证书已作废失效),并提供报纸原件2份;
2、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报告2份(须单位盖章)
3、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更换补发申请表2份
4、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更换补发申请汇总表2份
5、电子版照片及同版纸质照片2张。电子照片文件名以证件号码命名,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成绩单:
(1)本人申请报告(务必注明需补办成绩单的年度)、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丢失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上述材料各一式2份。
(2)补办仅限于2003-2013年考试的成绩单。
(3)考生个人遗失成绩单补办汇总表(附件5)
四、补办流程
1、考生致电莆田市卫健委人事科0594-6735386查询档案底册,明确证书编号或管理编号等信息后,刊登湄洲日报等挂失作废;
2、考生按要求下载附件、打印表格(各一式两份),提供照片。上述材料纸质版连同登报挂失版面原件报送市卫计委701人事科(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283号),电子版发送邮箱ptwsrsk@163.com。
3、市卫健委人事科审核、汇总材料后,上报福建考区进行证书补办,办好后通知考生领取。
莆田市卫健委职改办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