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的通知(人社鉴函〔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务院有关部委(行业组织、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4年在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指导下,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围绕职业资格工作职能转变的要求,加强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稳步发展。 为全面总结2014年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做好2015年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围绕高技能人才考评、院校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侧重总结本地区、本行业好的做法,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方式转变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请研究提出本单位2015年工作重点及工作措施。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2014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重点书面稿和电子版报送我中心鉴定指导处。
联 系 人:张林、陶莉莉
联系电话:84661147、84661134、84661130(传真)
邮 箱: linzhang@cettic.gov.cn、taolili@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