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发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预习知识点: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规定”,备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学习使用。本文内容如下:
知识点: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规定
股权投资基金进行信息披露时,不得存在以下禁止行为: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