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有关工作的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公告如下:
对2017年通过医师资格考试,但因数据导入等原因延迟至2018年完成注册的执业医师,在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可参加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请务于2022年1月4日17时前,前往各市报名确认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