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概述
财产保险的含义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财产保险的特征
1、以财产保险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2、保险标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活利益
3、财产保险的业务活动具有法律约束力
4、财产保险对于保险标的的保障功能表现为经济补偿
5、财产保险属于社会商业活动的组成部分
保险财产的种类:
1、财产损失保险
1>企业财产保险
2>家庭财产保险
3>运输工具保险
4>货物运输保险
5>工程保险
6>特殊风险保险
7>农业保险
2、责任保险
1>公众责任保险
2>产品责任保险
3>雇主责任保险
4>职业责任保险
3、信用保险
1>信用保险
2>保证保险
二、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中的财产类型:
1、可保财产
1、固定资产
2、流动资产
3、帐外资产
2、特约可保财产
1、无须加贴保险特约条款或增加保险费的情况下予以特约承保的财产
2、必须用特约条款并增收保险费方可承保的财产
3、不可保财产
1、这些财产不属于一般性的生产资料或商品
2、这些财产缺乏价值依据或很难鉴定其价值
3、承保这些财产会与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4、必然会发生危险的财产
5、应该投保其他险种的财产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
1、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火灾、爆炸、雷击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灾害及意外事故引起的停电、停水、停气的损失
施救、抢救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支出
综合险的保险责任和附加责任
1、保险责任:
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飓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火山爆发
2、附加责任
3、其他责任
除外责任:
1、地震
2、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以及罩棚本身因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
1、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
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
1、按账面原值确定
2、按照账面原值加成数确定
3、按照重置价值确定
4、按其他方式确定
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是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即以投保月份往前倒推12个月的其中任意一个月的流动资产账面余额作为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
这类财产的保险金额一般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影响企业财产保险费率的主要因素有:
1、投保险种
2、房屋的建筑结构
3、占用性质
4、地理位置
5、周围环境
6、投保人得安全管理水平
7、历史损失数据
8、市场竞争因素
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
1、支付赔偿款
2、重置赔偿
三、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风、暴雨、雹灾、雪灾、洪水、台风、地面突然塌陷、突发性滑坡、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
3、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以及外来不属被保险人所有和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4、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及因此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保险公司用被保险人所交的保险储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险费
在保险期满时将原交保险储金全部如数退还被保险人
盗抢险
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
四、利润损失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