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选调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广安市选调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市公务员测评)中心2楼201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国(境)内考生需准备:
1.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学制等情况的证明)。
3.《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使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或彩打电子照片;须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
4.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5.参军入伍、所获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如: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正副职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加盖公章。
6.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1至3项为必须提供资料,4至6项根据考生符合报考的条件提供相应材料。
(二)国(境)外考生需准备:
1.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
2.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全日制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若考生已完成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使用A4纸双面打印,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或彩打电子照片)。
6.专业证明材料1份。所学专业名称与四川省面向该校选调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公告》所规定的选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专业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考生需在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入闱完毕。
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市公务员测评)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近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具备国(境)外归国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并完成相关隔离措施。
来自国(境)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14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面试通知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需提供的人员准备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规定执行。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和广安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二)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宜,请与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咨询电话:0826-2390075。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