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全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面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和职位排名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及职位排名
2021年下半年全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面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及职位排名委托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点对点发布,请广大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及职位排名。
二、体检相关事宜
各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医学、心理矫正、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不体能测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综函〔2013〕13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不进行体能测评的职位除外),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次。
体检安排在3月18日之后,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属地政策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咨询电话:028-86678979/86656951(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附件:2021年下半年全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