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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注入系统阀门(RIS012/013/077/078VP)电动装置改造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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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12]207号 |
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注入系统阀门(RIS012/013/077/078VP)电动装置改造的通知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RIS012/013/077/078VP阀门电动装置改造的请示》(中核运行安发〔2012〕21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秦山第二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注入系统阀门(RIS012/013/077/078VP)电动装置的改造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秦山第二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2年11月6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