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健委,相关医疗卫生单位、院校:
为妥善处理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补办工作,根据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01年以来在我省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已取得资格证书,现因遗失或其他特殊原因损坏,要求补发者。
二、补办程序
(一)申请者持以下材料至当时考试报名时所属的市州卫健委考点(原考试、发证机构)办理补证手续。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需要一起补办(附件1);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审核表一份(附件3);
3、考生需提交1寸电子证件照片。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像素295×413(2.5cm× 3.5cm),大小约10KB,照片名用身份证号命名。
(二)市州卫健委考点接收审核汇总申请材料。
市州卫健委考点负责接受补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在《考试登记表》复印件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经办人和单位印章。盖章后按序整理材料,汇总后统一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报我中心。
(三)我中心接收补办材料并复核盖章,于每年分三次(3月20日、7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四)我中心将补办好的证书返回至各市州考点。
四、注意事项及补办时间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从2011年—2018年由国家卫健委下发纸质证明,2019年起由考生自己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不再下发纸质版,2011年以前的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护士合格证明由国家卫健委人才中心补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补发。考试登记表不限补办时段,从初次报送补办材料到证书下发一般为4~5个月左右。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工作关系到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市(州)卫健委、各医疗卫生单位、院校严格按通知要求,完善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理程序,防止各种疏漏和制假、贩假等现象的发生,对证书补发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