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的概念:即期货交易双方按照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保证金比例通常为5%~15%。
国际期货市场保证金制度实施的一般性特点:
对交易者的保证金要求与其面临的风险相对应。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最低保证金标准。
保证金的收取分级:交易所或结算机构只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称为会员保证金;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称为客户保证金
我国境内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合约上市不同阶段规定不同比例:随着交割日期临近而提高。
合约持仓量越大,该合约保证金比例越高。
期货合约连续出现涨跌停板时,比例越高。
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在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可采取:①对会员的单边或双边实施相同或不同的比例提高保证金;②限制出金;③暂停开新仓;④调整涨跌停板幅度;⑤限期平仓;⑥强行平仓。
当某合约出现交易异常时,交易所可按规定程序调整保证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