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现需对取得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资格审核对象
参加2019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4月8日--13日(节假日除外)。疫情期间为保障复核工作有序开展,请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名单规定的时间段参加复核(附件1)。
(二)地点: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人事教育科(贵阳市南明区西湖巷3号,省水利厅斜对面)。
(三)资格审查工作在2020年4月13日下午16:00前完成。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填写承诺书(附件2)并加盖手印。
(二)报名表、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其中一份(2019年)。
(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为保证资格复核工作质量,请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3)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
(六)外省身份证,无贵州户籍的合格考生,除提交以上资料,还需提供一年以上在贵州省连续(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缴纳社保(指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的相关证明。
(七)免考基础科目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八)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资料复审的,写明原因出具委托书并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后复核,按资格复核未通过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的,将做成绩无效处理,并由相关考试机构记录本次诚信数据。
五、复核结果
资格复审通过后的考生请关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gzsljg.com)等待领证通知,按通知公告中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证书;资格复核未通过的考生,将由相关考试机构作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六、联系电话
0851-85613096。
贵州省水利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