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1年度勘察设计各行业基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21年度勘察设计各行业基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043人(道路19人、动力29人、发输变电111人、港口与航道7人、给水排水209人、工程规划1人、供配电117人、化工18人、环保6人、暖通空调63人、水工结构2人、水土保持2人、岩土301人、一级结构158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23日。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12333-0
附件:
4.2021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基础考试合格名单
5.2021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基础考试合格名单
10.2021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基础考试合格名单
11.2021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基础考试合格名单
12.2021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基础考试合格名单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