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省直考区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合格证明通知
省直报名点考生: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成绩合格通知单定于近期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人员:在省直报名点参加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二、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书持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上述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三、发放时间:2020年6月1日起,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周五下午内部学习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时不对外办公;特殊情况调整的以大厅公告为准。
四、发证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服务大厅。
五、其他事项:各地市考区考生的证书发放事项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