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0〕1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十个专业)96分。
二、资格证书办理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实行“网上办、邮寄办”服务,请合格人员及时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http://www.rst.gansu.gov.cn),在“资格证书办理”栏目在线注册后,选择证书申领,提前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邮寄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证书无法送达或丢失的,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证书到达我中心后,将在第一时间安排邮寄服务。
合格人员长期接受监督举报,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