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国家核安全局
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维修大纲(B版)》的通知
国核安发[2020]56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维修大纲的请示》(苏核发〔2019〕20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维修大纲(B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维修大纲,确保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运行安全。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