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环核安中心函〔2014〕68号)要求,2014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6日、7日两天举行,现将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通过现场审核报名的考生,请携带网上自主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各考区领取考试缴费发票。
二、未经现场审核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到各考区进行现场考前资格审核。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加盖考生单位公章的考试报名表(通过网上自主打印),申请免考两个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截止2002年12月31日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证明材料。经现场审核通过后,可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
三、 各考区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时间和地点
望考生务必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