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3〕129号)、《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04〕4号)有关文件规定,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收费包括以下两部分:
1、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由人事考试部门收取。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20元,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收取。
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人事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及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进行。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协作,合理分工,组织实施好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